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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人才购房和落户政策调整内容

01-31     浏览量:31

海口购房和人才落户政策调整

一、购房政策调整事项。

(一)落户我省的人才。落户我省的引进人才购买住房,自落户之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二)未落户我省的人才。本人家庭在我省无自有住房,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1套住房。

(三)非本省户籍人员。不再区分限购区域与非限购区域,实行全区域限购。非本省户籍家庭购买住房,须在我省无自有住房,且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1套住房。

(四)离异人士。对夫妻离异的,自离异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我省拥有住房的总套数计算。

政策发布时间:202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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