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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海南企业公积金缓缴时间

09-24     浏览量:72

海南公积金缓缴

阶段性免申即享缓缴住房公积金。

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视同缓缴,缓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可正常申请办理提取、贷款业务。

2022年11月1日后,单位应及时补缴视同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无法补缴的单位,须按正常缓缴住房公积金程序申请缓缴。

需要申请吗?

不需要!

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缴存的单位,无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视同缓缴的单位职工可正常申请办理提取和贷款业务。如某企业已缴存至2022年7月,2022年8月至10月无法正常按时缴存,按本《通知》规定,该企业2022年8月至10月视同缓缴,企业职工视为正常缴存,可正常申请办理提取和贷款业务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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