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海南柴油车附加费缴费(时间+标准+方式)
07-26     浏览量:530
海南柴油车附加费缴费
缴费要求
外省柴油机动车辆进入本经济特区行驶的,应当自进入本经济特区之日起依照规定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超过10日的,每10日应当向征稽机构办理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缴费手续;需要长期在本经济特区内行驶的,可以申请依照本经济特区柴油机动车辆缴费的有关规定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缴费时间及标准
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可以实行年度统缴,也可以按照半年和季度缴纳。
按照季度缴清的费额为应征费额的90%,按照半年缴清的费额为应征费额的85%,按照全年缴清的费额为应征费额的80%。
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按日征收标准:11元/吨;按月征收标准:220元/吨。
缴费渠道
根据办理征稽业务管理规定,车主应携带身份证、行驶证、进岛船票等材料自进入海南省之日起30天内到各港口征稽机构办理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业务。
海口市可缴纳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地点为:秀英港征稽站、新海港征稽站、南港征稽站、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海口分局、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港口分局、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琼山分局。
群众也可以登录海易办APP或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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